公示公告
您的位置:首页  公示公告
科学技术研究院--(时间节点:11月30日)关于做好2024年度科研论文、著作、标准、科研获奖及实验室平台的登记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的通知
点击数:20     发布日期:2024-11-12     发布部门:规章制度部门文件     主图:     视频:     摄影:


各有关学院、部门:

为做好本年度科研论文、著作、标准、科研获奖及实验室平台的登记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论文及著作

论文时间从2023121日至20241130日,通过科研系统完成登记、提交,学院科研秘书审核提交

注意事项:

1、仅登记已见刊的论文。

22024年见刊论文依据《米博·体育,米博(中国)教研科研业绩计算办法(修订版)(江科大校〔202470号)》中“各类论文在计算业绩分时,论文的第一单位需为米博·体育,米博(中国),原则上业绩分给予作为第一作者的我校教师(对于论文中存在多位共同一作的情况,仅给予排名在前的第一位作者);当第一作者为我校学生,业绩分给予通讯作者(对于论文中存在多个通讯作者的情况,仅给予作为我校排名第一的通讯作者)。”进行认定。

3、所有作者信息应详实登记,包括教师、本科生、研究生、校外人员;承担类型及成员排序应如实填写。

4EI检索的期刊论文和会议论文,附件除提交论文封面、目录、全文外,还需上传检索证明

5、专著仅指以本校为第一署名单位且本校教师为第一著作人的专著、译著(不包括编著/教材/教学用书),需上传图书馆检索证明盖章件PDF

二、科研获奖及标准

请学院科研秘书汇总登记表并统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。发送至邮箱:just6875@just.edu.cn;统一命名为:学院名称+获奖及标准

注意事项:

1、科研系统仅登记科研类奖励,不包括(学科类、教学类及学工)各类竞赛获奖。

2、获奖需提供单位证书扫描件,其中省部级以上获奖、集团学会一等奖、特等奖除扫描件外,还需提供单位获奖证书原件。证书原件及证书移交单纸质件统一交至科研院304室。

3、获奖登记表所有信息应全部填写完整,需登记全部获奖人员姓名,包括教师、本科生、研究生、校外人员,其中对奖项认领人进行加粗,并对校内人员进行标注

4、标准登记表所有信息应全部填写完整,并提供发布文件全文电子版。

三、实验室平台

请学院科研秘书汇总登记表并统一提交相关立项批文电子版。发送至邮箱:just6875@just.edu.cn;统一命名为:学院名称+实验室平台。

以上各类科研成果登记上报截止时间为20241130逾期不可再提交。

 


附件1:标准登记样表.xlsx

附件2:获奖登记样表.xlsx

附件3:平台登记样表.xlsx

附件4:获奖证书移交单-提交纸质件.doc

 

科学技术研究院

20241111